各监管企业:
现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国资委
2022年5月20日
龙岩市国资委
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
依法治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国企建设,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依法治企能力,支撑保障改革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以及福建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闽国资法规〔2022〕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市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和主动维权能力。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立足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着眼服务保障市属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改革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撑企业实施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重大发展战略,以实际成效体现法治价值。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工作重点。将法治国企要求贯穿于市属企业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实现法治建设全流程、全覆盖。同时,突出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坚持权责明确,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市属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务机构、其他部门等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大力提升市属企业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员法治素质,形成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市属企业基本建成以决策层为主导、法务机构为主力、员工为主体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责权清晰、约束有效的责任体系,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体系,确保依法治企能力、全员法律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基本建成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
二、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
(一)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各企业要建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企业未来五年依法治企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提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法律相关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各项要求。要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各司其职,对重点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依法治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要对本企业依法治企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要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要将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向重要子企业延伸,把落实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着力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科学配置各治理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明晰履职程序和要求,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专业审核把关作用,保障公司章程依法制定、依法实施。要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执行、评估、改进等工作机制,明确法律事务机构归口管理职责,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强化对制度的生命周期管理。要根据适用范围、重要程度、管理幅度等,构建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框架,确保结构清晰、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有效协同,切实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定期开展制度梳理工作,针对空白缺失、难以适用、交叉重复等不同情况开展立、改、废工作,完善重点改革任务配套制度,及时修订重要领域管理规范,形成制度体系完整闭环。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定期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增强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制度有效落实。
(三)着力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各企业要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推进、法律事务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要强化业务部门、经营单位和项目一线主体责任,通过设置兼职合规管理员,将合规要求嵌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抓好重点领域合规管理等措施,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合规风险。要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能。要推动合规要求向各级子企业延伸,加大重点子企业的合规管理力度,力争到2023年,商业一类、资产租赁类、建设施工类等法律风险较高的企业初步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合规审查机制;到2025年,各企业基本建立全面覆盖、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
(四)着力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各市管企业要持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市管企业到2023年全面配备总法律顾问,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其高级管理人员定位,全面领导企业法律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坚持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方向。要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力争到2023年,一级企业原则上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充实专业力量,配备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法律工作队伍。重要子企业应至少配备1-2名专职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在不突破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的前提下,重要子企业可以设置法律事务机构(贸易、供应链企业及有在市外拓展业务的企业必须配备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不受相关限制)。要健全法务管理职能,持续完善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普法宣传等职能,积极拓展制度管理、合规管理等业务领域。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有针对性的法律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法律工作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要拓宽法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高素质法治人才市场化选聘、管理和薪酬制度,采取有效激励方式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一)着力提升引领支撑能力。各企业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紧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市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深入分析对企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前研究可能出现的法律合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和防范措施。法务人员应当全程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等重大项目,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控法律合规风险。加强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深入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模式可能产生的影响,推动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方面及时作出调整。
(二)着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各企业要持续巩固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制度,在确保100%审核率的同时,通过跟进审核意见采纳情况、完善后评估机制,反向查找工作不足,持续提升审核质量。要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针对共性风险通过提示函、案件通报、法律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开展预警,有效防范化解。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专利、商标、商号、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无形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要严格落实重大法律合规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各企业发生重大法律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
(三)着力提升主动维权能力。各企业要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力度,综合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手段妥善解决,探索建立集团内部纠纷调解机制。要深化案件管理“压存控增、提质创效”专项工作,加强典型案件分析,及时发现管理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以案促管、以管创效”。要严格落实案件报告制度,各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并按时报送年度法律纠纷案件综合分析报告。
四、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与企业“十四五”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人员、资金等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持续深化对标。各企业要综合分析央企、省企等一流国有企业优秀实践,研究归纳其法务管理基本要素和具体指标,全面开展对标,努力补齐短板。要立足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管理基础等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对标举措,确保目标量化、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三)厚植法治文化。各企业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培育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使依法合规、守法诚信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基本准则。要落实“八五”普法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学法教育培训活动,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入职学习、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广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总结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进展成果,通过开展选树典型、评比表彰、集中宣传等形式,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考评制度。将依法治企工作成效纳入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各企业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依法治企工作情况报送市国资委,对推动落实依法治企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市国资委将根据各企业制定的依法治企工作方案,定期组织调研督导,深入了解落实情况,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子企业法治建设的督促指导,通过加大考核力度、细化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调研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目标任务在子企业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