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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薪酬分配秩序 激发改革发展活力
来源:考核分配科  日期:2026-09-24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所监管企业权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近期,龙岩市国资委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有效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激发权属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是坚持因企分类施策,提升业绩考核精准度。聚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设,立足子企业经营属性与不同发展阶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考核,将子企业划分为充分竞争类、非充分竞争类,分别配套不同的考核规则。结合企业类型、发展阶段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与权重,杜绝考核“一刀切”。严守考核目标管理,坚持“跳起摸高”,突出经营效益导向,引导子企业聚焦主业做实价值创造。 

  二是强化薪酬分配管控,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构建效益与薪酬联动机制,明确效益下滑、经营亏损等场景下负责人薪酬约束规则。优化绩效年薪二次分配,推动绩效薪酬向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负责人倾斜。规范薪酬预发、年度清算流程,落实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将薪酬兑现与风险防控、项目成效紧密挂钩。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建立负责人薪酬与职工收入联动机制,薪酬资源重点向一线岗位、优秀骨干倾斜,合理拉开子企业副职薪酬差距,破除平均主义。 

  三是压实主体监管责任,保障制度落地见效。压紧集团公司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善管理台账,修订内部配套制度。搭建审计、纪检、财会、法务协同监督体系,严格执行考核结果、薪酬方案备案流程,依规做好薪酬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落地各项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举措,推动激励约束机制穿透至各层级子企业,充分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助力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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