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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资委积极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来源:统评科  日期:2019-03-29 【字号:

  根据中共龙岩市第五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4号)和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精准性、科学性,突出对企业负责人主观努力及其经营成效的考核,使考核内容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龙岩市国资委积极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2019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有关考核内容进行完善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一、考核内容调整原则更加科学。()企业固定分红收益、参股或代持的市本级股权收益、政府性投资项目所引起的盈亏原则上不列入考核。(二)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企业主要考核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投融资及项目进展情况。(三)纯市场化项目和竞争性领域企业主要考核经营性项目的效益及资本安全。 

  二、考核内容调整后的利润认定方式更加精细。(一)企业固定分红收益、参股或代持的市本级股权、政府性投资项目所引起的盈亏,在业绩考核中计算利润总额时作为客观因素剔除,在计算保值增值率时不剔除。(二)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考核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投融资及项目进展情况。(三)纯市场化和竞争性领域企业主要考核经营性项目的效益及资本安全,按照业绩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及扣减薪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差异化分类考核更加合理。对不同功能和不同定位的所属企业,实施分类考核,并充分考虑承担政府性项目所属企业的实际,推行差异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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