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事项
(一)违规进行非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伪造接待公函、“一函多吃”“吃空白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公款私请、借会议培训之机公款吃喝;
(二)在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等问题;
(三)将内部食堂改造为仅供少数特定人员餐饮娱乐的场所,在内部食堂进行非公务接待,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等问题;
(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吃老板”“吃下级”问题;
(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以及背后的风腐问题;
(六)巧立名目、自行新设项目、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超范围或通过权属企业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七)以各种名义普遍发放各类奖金、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问题;
(八)以购买办公用品、食品等名义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
(九)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11楼1126室 龙岩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二)举报电话:0597-3293936。
龙岩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