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事项
(一)以暗收干股、隐名入股等方式做“影子股东”;
(二)亲友关联交易、合伙关联交易、个人关联交易;
(三)以招标采购、工程建设、产品销售、投资合作等方式设租寻租;
(四)套取公款、挪用公款、私分公款;
(五)滥用职权违规决策、违规投资、违规担保;
(六)违规借款、违规放贷;
(七)违规用人,任人唯亲、任人唯钱、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八)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
(九)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享受履职待遇;
(十)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存在“靠企吃企”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11楼1126室 龙岩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二)举报电话:0597-329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