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龙岩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依法选择所监管企业管理者,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龙岩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所派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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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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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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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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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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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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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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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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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抓改革激活力,抓监管防风险,抓项目保发展,抓党建强保障,深入实施“三大战略”、持续打好“三大战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奋力谱写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篇章,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作出新贡献。
2018年工作预期目标是:力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8%以上;资产总额增长20%以上,力争达到1300亿元;所有者权益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450亿元;利润总额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7亿元。。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着力推进企业整合重组。着力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着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二)强化监管,严控企业经营风险。加快转变监管职能。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监督。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三)担当尽责,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紧紧围绕重点产业上项目。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金。紧紧围绕简政放权强服务。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保发展。
(四)筑牢根基,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国企党建重点任务。持续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国企党建工作活力。
(五)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教育预防。强化执纪问责。强化队伍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为544.75万元,比上年增加9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国资监管,需要更多财政资金支持。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7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4.75万元,比上年增加91.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2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4万元,公用支出50.0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4.75万元,比上年增加9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国资监管,需要更多财政资金支持,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项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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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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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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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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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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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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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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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过节费、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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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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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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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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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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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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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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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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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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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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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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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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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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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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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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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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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奖金、工会经费、公用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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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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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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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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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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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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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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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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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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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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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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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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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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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单位无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5万元,比2017年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国资监管,需要更多财政资金支持。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政府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情况表
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3.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4.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